南方日報訊 (記者/黃少宏 通訊員/南宣 慧珠)年滿23周歲市民有機會親身體驗“坐堂審案”!記者2日獲悉,南沙區人民法院日前對外發佈公告,面向全區公開增補選任69名人民陪審員。從即日起至8月10日,有意參選者可通過個人申請或組織推薦的報名方式,向南沙區人民法院政工辦提交申請。
  上周,南沙區二屆人大常委會第34次會議審議通過有關議案,將南沙區法院的人民陪審員名額增加至114名。近日,南沙區人民法院對外發佈通告,決定將這新增的69名人民陪審員名額面向全區公開增補選任。有意擔任人民陪審員的市民,都可通過個人申請或組織推薦的報名方式,在6月27日至8月10日之間,向南沙區法院政工辦(地址:南沙區港前大道1號)進行報名。報名者經區法院會同區司法局資格審查確認,適合擔任人民陪審員的人員將在公示無異議後,由區法院提請區人大常委會正式頒發任命書,擔任為期5年的人民陪審員,併在上崗前接受崗位職責必備的審判業務知識和技能培訓。
  公告指出,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,以及被開除公職的人,不得擔任人民陪審員。此外,區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,區法院、檢察院、公安機關、國家安全機關、司法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和執業律師等人員,亦不得擔任人民陪審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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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曾經有一宗關於借貸的民事案件,我在合議時提出了異議。後來主審法官引用相關法律條例進行解釋說明,最後我同意了主審法官的觀點。合議的時候審判長都會征求陪審員意見,認真聽取並做記錄。”陳女士是一名退休教師,2011年成為南沙區人民陪審員。她告訴記者,經過廣州市中院、南沙區法院相關培訓考核後她才可以“正式上崗”參與陪審工作,刑事、民事、行政等多類案件她都曾經參與審理。在開庭之前,她要提前做好“功課”,詳細瞭解案情。在庭審過程中,她有權提問,為作出公正客觀判斷提供更多事實依據。
  陳女士表示,擔任人民陪審員之後可以學到很多法律知識並且增長見識。“雖然市中院、區法院都給我們專門安排了培訓課程還提供了很多學習資料,但我希望可以再增加一些,不斷提升人民陪審員的專業水平。”
  據悉,南沙法院成立於2005年,首批人民陪審員產生於2006年。自2006年9月至今,南沙區法院人民陪審員共計參與審理案件2100多件。  (原標題:南沙區法院增選69名陪審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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